1.事實發生日:100/12/21
2.公司名稱:瑞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通過民國101年年度稽核計劃
(2)通過民國101年年度預算
(3)通過廢水回收處理系統資本支出新台幣1.248億元
(4)通過修訂本公司與Elpida Memory, Inc. 及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代工合約
(5)通過本公司與Elpida Memory, Inc.簽訂Engineering Support Agreement
(6)通過調降力晶科技(股)公司部份逾期帳款應付利息之年利率為3.5%
(7)通過本公司與Sumitomo Mitsui Finance & Leasing Company Limited簽訂合約
(融資限額不超過日幣四十億元)
(8)通過經理人及董事薪酬辦法及相關規定
(9)通過經理人降薪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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