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券商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1.事實發生日:100/12/16
2.公司名稱: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主辦輔導券商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函辭任本公司興櫃股主辦承銷
商,依興櫃審查準則3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櫃買中心得停止本公司股票興櫃買賣
三個月。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將會儘速申請恢復交易。對於股東所造成之
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櫃檯買賣中心公告自100年12月23日起暫停興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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