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11/30
2.公司名稱: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反映本公司土地資產價值及提高股東權益,辦理土地資產重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土地資產重估增值約新台幣487,882,401元,補提列及轉回部份高
估之土地增值稅準備淨減少數77,202,072元,未實現重估增值(淨值)增加565,084,473
元。(實際金額以會計師查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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