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19
2.公司名稱:海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02月09日臺證上二字
第10000003733號函辦理。
一、本公司承諾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事項如下:
1.最近三年度及申請(99)年上半年度業績變化合理性之評估。
2.銷售集中於華碩集團之緣由、風險及因應措施,暨有無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
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不宜上市情事之評估。
3.前母公司海華開曼授予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嗣後由不具公司員工身分者以參與
海華開曼公司現金增資之方式先行執行員工認股權,並有提前移轉持股予員工之情
事,其原因、合理性及適法性暨對公司影響之評估。
二、本公司於第512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詢答內容之合理性,洽請主辦證券
承銷商或簽證會計師評估及表示意見後,出具合理性之聲明書。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