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2/1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蘆竹廠發生火災,事故原因正在查證中。
3.因應措施:(1)處理過程:已通報消防隊進廠處理,目前已獲得控制。
(2)預計可能損失:估算中
(3)可能獲得保險理賠金額:已通知新安東京海上產物股份有限公司,
處理後續保險理賠事宜,至於可獲理賠金額須俟保險勘查結果而定。
4.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本公司已陸續搬遷至大溪廠,故對現行營運尚無
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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