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酒降稅引來美國質疑,財經兩部已透過駐外單位溝通,不過,
政府堅持台灣米酒用途並非飲用,與日韓的清酒或燒酒不同,相
信可以取得會員國諒解,米酒降稅可能延到9月以後,但降稅決定
不會改變。
米酒降稅一案,我國政府已在7月26日向世界貿易組織(WTO)
會員國正式提出公告,也進入60天的評論期。財經官員表示,米
酒降稅會等到評論期結束後,再展開修法程序,最快下個會期將
會完成修法,年底前即可降稅。財政部強調,政府不希望因米酒
降稅引來國際爭端,將會持續溝通,雖然美國提出質疑但並未到
展開抗告的階段,米酒降稅計畫仍持續進行。財政部表示,政府
調降米酒稅並不違反入會承諾,也已向會員國表達,若國外有生
產類似米酒(酒精度20度以下且專供烹調使用)酒類商品,將遵
守國民待遇原則,按每公升9元的料理米酒課稅。
財經官員研判,由於米酒降稅並不會因此讓國人改變使用習慣,
即使美國或歐盟以「台灣違反入會承諾」向WTO提告,「台灣未
必會輸」。財經兩部也已著手蒐集資料,並重新進行市調,提供
會員國瞭解米酒在台灣特殊的飲食文化下,用來飲用的比率微乎
其微。
政府有意將20度以下供烹調專用的米酒改列料理米酒,並比照加
鹽米酒課徵每公升9元的酒稅,不料引來美國經貿代表向經濟部直
接表達質疑,認為台灣若單獨調降米酒稅,已違反入會承諾,要
求瞭解台灣調降米酒稅的修法規定。
據行政院送交立院審議的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區隔米
酒做烹調用途,限制只有20度以下專供烹調使用米酒,才能比照
料理米酒按每公升9元課徵酒稅。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