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銀行業已於日前(24日)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申設上海分行,並於25日正式向上海銀監局及經濟部投資審
議委員會兩機構遞件申請。
配合上海分行申設,土地銀行相關籌備事宜業已先行展開就
緒,包括行舍地點之選定、遴選優秀人員派駐當地、未來與當地
中外資銀行之業務合作規劃等,一俟獲大陸主管機關核准,將可
依預擬期限開業。
此次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協商結果金融業獲重大
進展,早收清單中有關承作人民幣業務部分,除由原定「三年兩
利」提早為「兩年一利」外,台資銀行在大陸開業1年且有獲利
者,亦可申辦是項業務。至於大陸方面在獲利認定上,審查獲利
資格之標準亦較為寬鬆,從原來由分行個別計算、個別承作人民
幣業務,鬆綁為合併計算、共同承作人民幣的機制(亦即即使有
分行虧損,只要當地所有分行合併計算後有盈餘,在當地之所有
分行皆可承作人民幣業務)。
此外,大陸方面為推動金融特許優惠政策,在重慶及瀋陽地
區授予開設分行申請方式之優惠及便利,同時不受家數限制,部
分協商結果甚至超越CEPA,不僅可加速臺灣銀行業於當地拓展業
務,並可解決當地臺商對人民幣融資之需求。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