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6/22
2.公司名稱:瑞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落實公司治理,本公司完成審計委員會之設置。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依修訂後公司章程第17條設置審計委員會,並於
99/06/22董事會通過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2)本公司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由獨立董事許嘉棟、陳建華及青
山行男先生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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