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六月八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分配總計新台幣121,793,480元,盈餘轉增資配股每股0.6元,增資發行普通股12,179,34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21,793,48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6602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一)公司名稱: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以導管輸送供應可燃天然氣及天然氣丙烷混合氣(PANG)與丙烷混合氣(PA)燃料。2、天然氣用具及器材之製造及銷(代)售與輸入業務。3、氣體燃料導管承裝及維護工程。4、瓦斯計量錶之製造裝配.修檢及輸入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彰化市中山路三段708之31號。(四)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置董事九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資本額新台幣2,029,891,37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202,989,137股,全額發行。(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21,793,480元,發行普通股12,179,34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比例,每仟股配發盈餘轉增資新股六十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現金分派或由股東自行併湊認足,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215,168,48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151,684,850元。(九)本次增資用途:支應九十八年營運投資。(十)股票簽證機構:臺灣土地銀行。(十一)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印發,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四、茲經董事會議訂除權基準日為九十八年九月九日,增資基準日為九十八年九月九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九十八年九月五日至九十八年九月九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八年九月四日下午五時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駕臨彰化市中山路三段708之31號本公司出納組辦理過戶登記。五、謹將本公司最近三年經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傅文芳、戴興鉦等會計師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公告如後( 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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