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治法新規定將在98年1月11日上路,超商業者近期積極趕工
,全面更換菸品陳列方式,並更新張貼禁止吸菸的警語,目標要
在98年1月1日全面更新完畢,以符合政府新規定。
全家便利商店表示,以往菸品排面上可以複數陳列,提高菸品能
見度,但根據新規定,單一品項菸品只能陳列一格,加上菸品不
得打廣告,因此以前擺在櫃檯上的廣告燈片及燈架等,都要全數
撤掉;至於在櫃檯上搭配打火機的促銷菸品,新規定也全部禁止
。
新規定要求,在禁菸場所入口處設置明顯的禁菸標示,且不能提
供與吸菸有關之器物如菸灰缸等。也就是說,若是沒有張貼禁菸
標示,將會被處以1萬至5萬元的罰鍰,並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屆
期若仍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全家指出,原本店門口就有明顯的禁止吸菸標示,為了讓消費者
更容易辨識,將全面更換禁止吸菸的標示。此外,新規定也要求
,不能讓消費者可以自行拿取菸品,因此菸品將全部撤離櫃檯,
移到店員背後的架子上。
新規定禁止業者用打折的方式銷售香菸,或以其他東西做為賣菸
的贈品或獎品,買菸的金額不得算入贈獎積分、集點券或兌換券
等促銷活動中。違反規定的零售或通路業者,將處以10萬元以上
、5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
全家指出,為了避免觸犯規定,12月初推出的消費66元累積點數
換公仔的活動,就已將菸品排除在外,提前符合新規定;未來在
促銷活動上,都會將菸品排除在外。全家也不斷宣導及落實教育
訓練,要求店員不得販賣菸品給未滿18歲的青少年。
此外,若有人在禁菸場所吸菸,該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予以
勸阻,在場的民眾也可以向負責人及從業人員反應,或主動規勸
吸菸者此處依法不得吸菸,否則會被罰款2,000元至1萬元。至於
販賣菸品給未滿18歲的青少年,將被處1萬至5萬元的罰鍰。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