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威電子]興 | 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2024/3/27 |
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標準1.事實發生日:113/03/27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勵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77,501(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0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周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7,5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1575.計息方式:依合約規定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依合約規定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5,789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4.83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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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 -2024/3/27 |
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標準1.事實發生日:113/03/27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43,75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7,62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4,36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11,98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53,868(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0,33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9,503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銀行之合約規定(2)日期:依銀行之合約規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532,504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78,66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5.3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0.16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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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配盈餘 -2024/3/27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7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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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財務報告 -2024/3/27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7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7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425195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94745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3577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3885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177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86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0111.期末總資產(仟元):115436412.期末總負債(仟元):704603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43753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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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三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2024/3/27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53.股東會召開地點: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新竹市浸水街16號)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查核民國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4)本公司民國一一二年度大陸投資執行情形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擬提請全體股東放棄原股東可認購現金增資認股權利,以配合初次上市(櫃)新股承銷相關法規案(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作業」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7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5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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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代子公司勵積電子(上海)有限公司公告盈餘轉增資 -2024/2/27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轉增資計美金500,0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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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公告本公司設置資訊安全主管 -2023/12/29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資訊安全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2/12/29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熊濬詮/本公司資訊系統管理處副處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12/12/29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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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代子公司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2023/12/28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錫路11號之辦公大樓及附屬物2.事實發生日:112/12/28~112/12/28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地上四、五層局部辦公區253.2平方米(折合約77坪),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幣20.6元,每月租金人民幣5,215.92元(含稅)(2)公設分攤30平方米(折合約9坪),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幣12.36元,每月租金人民幣370.8元(含稅)(3)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金額人民幣190,125.97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無錫啟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其他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考量地點符合公司需求(2)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交付或付款條件:租金支付每3個月為一期(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租期為113.1.1~115.12.31,經雙方同意可提前解約。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市場行情(3)決策單位:子公司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因應當地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規定,未設置董事會,最高決策單位為執行董事,經執行董事核准後進行。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公司營運所需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 年 月 日2.不適用,請寫原因3.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3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民國 年 月 日2.不適用,請寫原因(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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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代子公司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2023/12/28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無錫新洲花園3-101、6-102室2.事實發生日:112/12/28~112/12/28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新洲花園3-101、6-102合計每月租金人民幣5,600元(含稅)(2)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金額人民幣201,6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Tiger United Finance Ltd.(2)與公司之關係:其他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考量地點符合公司需求(2)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交付或付款條件:租金半年一付(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租期為113.1.1~115.12.31,期滿得續租。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市場行情(3)決策單位:子公司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因應當地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規定,未設置董事會,最高決策單位為執行董事,經執行董事核准後進行。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公司營運所需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 年 月 日2.不適用,請寫原因3.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3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民國 年 月 日2.不適用,請寫原因(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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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代子公司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2023/12/28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錫路11號之辦公大樓及附屬物2.事實發生日:112/12/28~112/12/28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地上四、五層辦公區1,648.1平方米(折合約499坪),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幣20.6元,每月租金人民幣33,950.86元(含稅)(2)地上一、三層車間158平方米(折合約48坪),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幣30.9元,每月租金人民幣4,882.2元(含稅)(3)公設分攤96平方米(折合約29坪),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幣12.36元,每月租金人民幣1,186.56元(含稅)(4)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金額人民幣1,361,931.61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無錫啟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其他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考量地點符合公司需求(2)前次移轉相關資訊: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交付或付款條件:租金支付每3個月為一期(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租期為113.1.1~115.12.31,經雙方同意可提前解約。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市場行情(3)決策單位:子公司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因應當地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規定,未設置董事會,最高決策單位為執行董事,經執行董事核准後進行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公司營運所需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 年 月 日2.不適用,請寫原因3.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3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民國 年 月 日2.不適用,請寫原因(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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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代子公司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 「公 -2023/12/21 |
代子公司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2/12/21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68,01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3,241(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241(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周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0,01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9,3125.計息方式:依合約規定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規定(2)日期:依合約規定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3,70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47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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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2023/12/20 |
1.事實發生日:112/12/20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68,019(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2,031(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2,482(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4,513(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0,008(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0,13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9,52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銀行之合約規定(2)日期:依銀行之合約規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561,623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18,861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0.86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7.3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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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2023/12/20 |
公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之 規定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2/12/20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68,019(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81,924(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1,075(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22,999(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8,733(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其銀行融資額度及營運需求提供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0,01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6,914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銀行及業務需求所訂之合約規定(2)日期:依銀行及業務需求所訂之合約規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561,623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18,862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0.86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7.3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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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 -2023/12/20 |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2/12/20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其銀行融資額度及營運需求提供保證(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68,019(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81,924(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22,999(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8,733(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1,075(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其銀行融資額度及營運需求提供保證(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68,019(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2,031(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4,513(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0,008(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2,482(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561,623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18,862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0.86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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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 -2023/12/20 |
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2/12/2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68,01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2,464(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464(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董事會決議通過逾期應收款項轉列資金貸與(1)公司名稱:勵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68,01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0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周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97,21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0,1575.計息方式:無錫領先針測不適用,勵瑞科技不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之最高利率。6.還款之:(1)條件:到期還款(2)日期:董事會通過之日起一年為限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46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01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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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更正本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2/21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 -2023/9/1 |
更正本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2/21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 標準(更正背書保證餘額等相關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1/12/2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9,378(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71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71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2,65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822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銀行所訂之合約規定(2)日期:依銀行所訂之合約規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69,37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45,68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6.51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5.8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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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更正本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2/21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 -2023/9/1 |
更正本公司及其子公司111/12/21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三、四款 之公告標準(更正背書保證餘額等相關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1/12/21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9,378(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4,26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4,26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7,781(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其銀行融資額度及營運需求提供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1,11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651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銀行及業務需求所訂之合約規定(2)日期:依銀行及業務需求所訂之合約規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69,378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45,68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6.51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5.8710.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提前召開導致額度重複計算,金額為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新台幣61,420仟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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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補充公告本公司111/12/21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 -2023/9/1 |
補充公告本公司111/12/21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 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1/12/21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其銀行融資額度及營運需求提供保證(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9,378(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4,26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7,781(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4,26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其銀行融資額度及營運需求提供保證(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無錫領先針測電子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9,378(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71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71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保證(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勵積電子(上海)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其營運需求提供保證(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9,378(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71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0,71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71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其營運需求提供保證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69,378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45,680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6.514.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提前召開導致額度重複計算,金額為無錫領先勵華電子有限公司新台幣61,420仟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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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公告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2023/8/9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2/08/09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徐永增/公司治理主管/本公司人資行政處處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12/08/09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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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威電子]興 | 公告本公司除息基準日及調整配息率 -2023/8/9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2/08/09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28,201,06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01元(2)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28,201,06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94883284元4.除權(息)交易日:112/08/305.最後過戶日:112/08/3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9/0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9/058.除權(息)基準日:112/09/05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2/09/20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因辦理私募普通股1,800,000股,致影響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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