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環保局要求轄內石化廠申請操作許可時,必須簽署回饋承諾,昨(19)日中央部會包括環保署、經濟部官員聞言後都相當詫異,但初判此為地方政府權限,經濟部將請中油研議應對方案。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官員解釋,這是依據空汙法的「抵換精神」,要求中油三輕應針對汙染源進行相對應的抵換,「這些做法都經過行政院環保署同意的」。不過,環保署官員說,中央環保法規沒有一條是要廠商簽署回饋承諾的。
高雄市環保局官員指出,空氣汙染的防治有二種作法,一是實質減少排放,若無法減量,則可透過「抵換」概念,減少同質性汙染源產生,「高雄的汙染太嚴重,空氣汙染防治是需要成本的,中油那麼大的企業,適當參與環境整治,是企業社會責任的一部分」,大家共同把汙染問題降低。
對此,經濟部官員無奈表示,目前正請中油研議因應方案,盼此事能盡快落幕。<擷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