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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人壽] | 本公司公告修正「新北市淡水區沙崙案工程(停車場區)」之施工承 -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6/8/27  |
本公司公告修正「新北市淡水區沙崙案工程(停車場區)」之施工承攬契約總金額及工期(修正114/01/23公告) 1.事實發生日: 115/08/26 2.契約相對人:建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01/22~116/02/03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工程地點:新北市淡水區望高樓段540、541、542、543、544、545、 546、547、548、549、550-1、559、560、561、562、563、564、565、 566等共19筆地號 2.依據整體設計調整,修正施工承攬契約總金額為1,078,000,000元 (含稅),修正契約迄日(合約約定使用執照取得日)為116/02/03, 其餘內容未變動 3.事實發生日為簽訂增補契約日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依保險法規定,進行不動產投資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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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人壽]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十年(含)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6/8/11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十年(含)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1.事實發生日:115/08/11 2.發生緣由:依據115年8月11日董事會決議,為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資本, 擬發行十年(含)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並於國內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或 國外交易所掛牌交易,以充足公司之合格資本。 本次發行債券之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1)發行總額:上限為新台幣貳佰伍拾億元(或等值外幣),得依市場行情及客觀情勢 於董事會決議後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 2)每張面額:每張面額暫定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若發行外幣,則視市場狀況而定)。 3)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4)發行期間:十年(含)期以上。 5)發行利率:為增加發債之彈性,以因應債券市場之變化,發行利率授權董事長 視發行時市場狀況訂定。 6)其他:與本次發行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本次債券發行之承銷券商、發行日期、 發行地點等,授權董事長於上述主要發行條件範圍內決定,並於發行後最近 期之股東會報告本募集案。 3.因應措施: 1)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2)依「公司法」第246條規定,公司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後,得募集公司債, 但須將募集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股東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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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人壽] | 本公司發行一一五年度第二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補充說-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6/8/11 |
本公司發行一一五年度第二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補充說明114/10/9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5/08/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行一一五年度第二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5年8月11日 證櫃債字第11500049561號函通知申報生效。訂定發行條件如下: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度第二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參拾壹億元整,依發行條件之不同 分為甲券及乙券,其中甲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貳拾捌億壹仟萬元整, 乙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貳億玖仟萬元整。 (4)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甲券發行期間為十年期、乙券發行期間為十五年期。 (7)發行利率:甲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3.75%; 乙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3.88%。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本公司債為無擔保累積次順位 普通公司債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資本 (10)承銷方式:採包銷方式,並委託承銷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主辦承銷商為富邦綜合證券(股), 協辦承銷商為永豐商業銀行(股)及凱基證券(股)。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乙券發行滿十年後,如計算贖回後本公司資本適足率大於 計算時法定最低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本公司得提前 按本公司債面額加計採實際天數計算之應付利息全數贖回。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公告並非影響公司繼續營運之重大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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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人壽] | 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6/6/23 |
1.事實發生日:115/06/23 2.發生緣由:115年股東常會 股東常會日期:115/06/23 重要決議事項: (1)承認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含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等案。 (2)承認114年度盈餘分派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4位董事中,計有12位董事(含5位獨立董事)出席本日股東常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南山人壽] | 公告本公司購得不動產事宜-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6/5/28 |
1.事實發生日:115/05/28 2.契約相對人:義享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5/05/2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購得高雄市鼓山區建案; 土地:高雄市鼓山區龍東段21地號; 土地面積:約1,274.13平方公尺,折合385坪; 建物門牌及建物面積須待建物完工後才可確認; 交易總金額:3,555,880,000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取得自用不動產 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案為預售屋案件,後續 面積找補完成後,將會更新交易總金額 2.上述契約起訖日為董事會決議日期,後續依契約內容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南山人壽] | 本公司發行一一五年度第一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補充說-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6/4/22 |
本公司發行一一五年度第一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補充說明114/10/9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5/04/22 2.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行一一五年度第一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5年4月22日 證櫃債字第11500022821號函通知申報生效。訂定發行條件如下: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度第一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玖拾壹億元整,依發行條件之不同 分為甲券及乙券,其中甲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柒拾億元整, 乙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貳拾壹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甲券發行期間為十年期、乙券發行期間為十五年期。 (7)發行利率:甲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3.75%; 乙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3.88%。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本公司債為無擔保累積次順位 普通公司債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資本 (10)承銷方式:採包銷方式,並委託承銷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主辦承銷商為富邦綜合證券(股), 協辦承銷商為玉山商業銀行(股)、元大證券(股)、凱基證券(股)、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永豐商業銀行(股) 及兆豐證券(股)。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乙券發行滿十年後,如計算贖回後本公司資本適足率大於 計算時法定最低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本公司得提前 按本公司債面額加計採實際天數計算之應付利息全數贖回。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公告並非影響公司繼續營運之重大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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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人壽] | 本公司公告修正「臺北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32、33-2地號市-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6/3/31 |
本公司公告修正「臺北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32、33-2地號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之相關承攬契約總金額 1.事實發生日:115/03/30 2.契約相對人: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3/01~116/03/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依據設計變更內容修正施工承攬契約總金額, 金額:新台幣8,874,600,000元(含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依保險法規定,進行不動產投資 9.其他應敘明事項:事實發生日為簽訂增補契約日,且本次擬修正前次於112年03月02日 公告之金額以及增加契約迄日,契約迄日為合約約定使用執照取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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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人壽] | 公告本公司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並進行-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6/3/6 |
公告本公司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並進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資產重新指定之權益影響數 1.事實發生日:115/03/06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15年1月1日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並 進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資產之重新指定,其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數,本公司已於 11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揭露並業經董事會通過。適用日帳列合併股東權益金額較適用前民 國114年12月31日減少新台幣約631億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非足以影響公司繼續營運之重大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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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人壽] | 公告本公司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並進行-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6/3/6 |
公告本公司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並進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資產重新指定之權益影響數 1.事實發生日:115/03/06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15年1月1日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並 進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資產之重新指定,其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數,本公司已於 11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揭露並業經董事會通過。適用日帳列合併股東權益金額較適用前民 國114年12月31日減少新台幣約631億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非足以影響公司繼續營運之重大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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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人壽]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報保險局同意後贖回105年度第1期無到-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6/3/5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報保險局同意後贖回105年度第1期無到期日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1.事實發生日:115/03/05 2.發生緣由:依105年度第1期無到期日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之發行辦法辦理 3.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依105年度第1期無到期日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之發行辦法,擬報經保險局同意後,依該公司債之發行辦法執行贖回。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公告並非影響公司繼續營運之重大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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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人壽]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變更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外幣債券匯率影響-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6/1/30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變更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外幣債券匯率影響數會計處理原則 1.改變業務計劃之項目、原因: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告「保險業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草案及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函釋,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將依「保險業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將直接持有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AC) 之債務工具,且未指定外幣風險避險者,自115年1月1日起採用匯率攤銷法處理。 2.改變業務計劃之日期:115/01/29 3.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適用此新制下,將使公司財務報表更能允當表達 本公司壽險業務長期經營特性之經濟實質。 4.其他應敘明事項:後續將依「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正式條文生效後 配合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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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人壽]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大陸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簽署202-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5/12/11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大陸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簽署2025年QFII業務相關協議書。 1.事實發生日:114/12/11 2.契約相對人:大陸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於114年12月11日經本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委任大陸普華 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對QFII投資業務的財務報表進行審查,並出具 審計意見。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重大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委任會計師出具QFII審計報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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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人壽] | 本公司發行一一四年度第三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補充說-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5/11/18 |
本公司發行一一四年度第三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補充說明113/12/25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11/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行一一四年度第三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11月18日 證櫃債字第11400089341號函通知申報生效。訂定發行條件如下: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四年度第三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肆拾貳億元整,依發行條件之不同 分為甲券及乙券,其中甲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參拾柒億捌仟萬元整, 乙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肆億貳仟萬元整。 (4)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甲券發行期間為十年期、乙券發行期間為十五年期。 (7)發行利率:甲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3.75%; 乙券之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3.88%。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本公司債為無擔保累積次順位 普通公司債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資本 (10)承銷方式:採包銷方式,並委託承銷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主辦承銷商為富邦綜合證券(股), 協辦承銷商為元大證券(股)、凱基證券(股)、永豐金證券(股)、 玉山商業銀行(股)以及永豐商業銀行(股)。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乙券發行滿十年後,如計算贖回後本公司資本適足率大於 計算時法定最低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本公司得提前 按本公司債面額加計採實際天數計算之應付利息全數贖回。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公告並非影響公司繼續營運之重大情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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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人壽] | 代子公司NANSHANLIFEPTE.LTD.公告114年第-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5/11/5 |
代子公司NANSHANLIFEPTE.LTD.公告114年第一次15.5年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之增加發行定價完成 1.事實發生日:114/11/05 2.發生緣由:代子公司NANSHAN LIFE PTE. LTD.公告114年 第一次15.5年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之增加發行定價完成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NANSHAN LIFE PTE. LTD. 114年第一次15.5年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之增加發行 (3)發行總額:美元2.58億元整 (4)每張面額:美元20萬元整,超過部分為美元1仟元之整倍數 (5)發行價格:101.088(實際有效收益率: 5.733%) (6)發行期間:自114/11/12至130/3/17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利率為5.875%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資本 (10)承銷方式:依美國聯邦證券法Regulation S規定於美國境外銷售。 (11)公司債受託人: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12)承銷或代銷機構: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 GOLDMAN SACHS (SINGAPORE) PTE.、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SINGAPORE BRANCH、 BNP PARIBAS、UBS AG SINGAPORE BRANCH (13)發行保證人: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本發行係NANSHAN LIFE PTE. LTD.114年第一次15.5年期無擔保 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發行條件下之增加發行,故買回條件相同,含3個月票面 贖回權,於114年第一次15.5年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交割完成 (即114/9/17)後第10.25年與第10.5年間(含第10.5年),如計算贖回後南山人 壽資本適足率大於計算時法定最低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 NANSHAN LIFE PTE. LTD.得提前按本公司債面額加計應付利息全數贖回。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增加發行之公司債於114/11/05定價完成, 由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保證人。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公告並非影響公司繼續營運之重大情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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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人壽]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十年(含)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5/10/9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十年(含)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1.事實發生日:114/10/09 2.發生緣由:依據114年10月9日董事會決議,為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資本, 擬發行十年(含)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並於國內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或 國外交易所掛牌交易,以充足公司之合格資本。 本次發行債券之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1)發行總額:上限為新台幣參佰億元(或等值外幣),得依市場行情及客觀情勢 於董事會決議後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 2)每張面額:每張面額暫定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若發行外幣,則視市場狀況而定)。 3)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4)發行期間:十年(含)期以上。 5)發行利率:為增加發債之彈性,以因應債券市場之變化,發行利率授權董事長 視發行時市場狀況訂定。 6)其他:與本次發行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本次債券發行之承銷券商、發行日期、 發行地點等,授權董事長於上述主要發行條件範圍內決定,並於發行後最近 期之股東會報告本募集案。 3.因應措施: 1)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2)依「公司法」第246條規定,公司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後,得募集公司債, 但須將募集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股東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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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人壽] | 代子公司NANSHANLIFEPTE.LTD.公告15.5年-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5/9/11 |
代子公司NANSHANLIFEPTE.LTD.公告15.5年期無擔保累計次順位普通公司債定價完成(更正114年9月10日重大訊息之買回條件) 1.事實發生日:114/09/10 2.發生緣由:代子公司NANSHAN LIFE PTE. LTD.公告 15.5年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定價完成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NANSHAN LIFE PTE. LTD.114年第一次 15.5年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美元3.95億元整 (4)每張面額:美元20萬元整,超過部分為美元1仟元之整倍數 (5)發行價格:99.721(實際有效收益率: 5.911%) (6)發行期間:15.5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利率為5.875%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資本 (10)承銷方式:依美國聯邦證券法Regulation S規定於美國境外銷售。 (11)公司債受託人: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12)承銷或代銷機構: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 GOLDMAN SACHS (SINGAPORE) PTE.、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SINGAPORE BRANCH、 BNP PARIBAS、UBS AG SINGAPORE BRANCH (13)發行保證人: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本發行含3個月票面贖回權,於發行後第10.25年與第10.5年間 (含第10.5年),如計算贖回後南山人壽資本適足率大於計算時法定最低保險業 資本適足率,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本公司得提前按本公司債面額加計 應付利息全數贖回。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公司債於114/9/10定價完成, 由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保證人。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公告並非影響公司繼續營運之重大情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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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人壽] | 代子公司NANSHANLIFEPTE.LTD.公告15.5年-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5/9/10 |
代子公司NANSHANLIFEPTE.LTD.公告15.5年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定價完成 1.事實發生日:114/09/10 2.發生緣由:代子公司NANSHAN LIFE PTE. LTD.公告 15.5年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定價完成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NANSHAN LIFE PTE. LTD.114年第一次 15.5年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美元3.95億元整 (4)每張面額:美元20萬元整,超過部分為美元1仟元之整倍數 (5)發行價格:99.721(實際有效收益率: 5.911%) (6)發行期間:15.5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利率為5.875%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資本 (10)承銷方式:依美國聯邦證券法Regulation S規定於美國境外銷售。 (11)公司債受託人: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12)承銷或代銷機構: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 GOLDMAN SACHS (SINGAPORE) PTE.、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SINGAPORE BRANCH、 BNP PARIBAS、UBS AG SINGAPORE BRANCH (13)發行保證人: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發行滿十年後,如計算贖回後南山人壽資本適足率大於計算時法定 最低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本公司得提前按本公司債面額加計 應付利息全數贖回。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公司債於114/9/10定價完成, 由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保證人。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此公告並非影響公司繼續營運之重大情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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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人壽] | 公告本公司處分台北市大安區不動產-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5/8/28 |
1.事實發生日:114/08/28 2.契約相對人: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08/2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處分台北市大安區達欣大樓 10、11樓及地下3樓6個車位; 土地:台北市大安區大安段二小段18、19地號部分土地; 土地面積:178.96平方公尺,折合約54坪; 建物: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2號10、11樓及地下3樓 6個車位; 建物面積(含車位):2,035.52平方公尺,折合約616坪; 交易金額:685,000,000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依保險法規定,增加投資收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契約起訖日期為董事會核准日,後續依買賣契約 內容辦理,並以售後租回方式取得使用權資產約55,427,765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南山人壽]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十年(含)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5/8/8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十年(含)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1.事實發生日:114/08/07 2.發生緣由:依據114年8月7日董事會決議,為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資本, 擬發行十年(含)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並於國內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或 國外交易所掛牌交易,以充足公司之合格資本。 本次發行債券之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1)發行總額:上限為新台幣伍拾億元(或等值外幣),得依市場行情及客觀情勢 於董事會決議後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 2)每張面額:每張面額暫定為新台幣壹百萬元整(若發行外幣,則視市場狀況而定)。 3)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4)發行期間:十年(含)期以上。 5)發行利率:為增加發債之彈性,以因應債券市場之變化,發行利率授權董事長 視發行時市場狀況訂定。 6)其他:與本次發行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本次債券發行之承銷券商、發行日期、 發行地點等,授權董事長於上述主要發行條件範圍內決定,並於發行後最近 期之股東會報告本募集案。 3.因應措施: 1)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2)依「公司法」第246條規定,公司經董事會特別決議後,得募集公司債, 但須將募集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股東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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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山人壽] | 本公司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增提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新臺幣-未上市股票公告 -2025/7/11 |
本公司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增提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新臺幣160億元整。 1.改變業務計劃之項目、原因:為增加匯率風險管理彈性,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申請增提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新臺幣160億元整,於114年7月10日取得核准在案。 2.改變業務計劃之日期:114/07/10 3.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4年7月10日核准本公司增提外匯價 格變動準備金新臺幣160億元整,提升本公司面對匯率波動風險之韌性與彈性,並進一 步穩健財務體質與清償能力。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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