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公司)聚紡
序號 4 發言日期 99/07/01 發言時間 17:13:02 發言人 莊坤龍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 438-953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配股配息基 準日暨增資基準日、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符合條款 第三十四條 第 31款 事實發生日 99/07/01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9/07/0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44,400,000元(每股NT$2元) 普通股股票股利新台幣22,200,000元(每仟股配發100股) (2)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3,206,454元 (3)本次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合計新台幣22,200,000元,每股面額10元,發行新股 共計2,220,000股。 (4)增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將由新台幣222,000,000元增加至新台幣244,200,000元。 (5)本次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99年6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2705號函核准在案。 4.除權(息)交易日:99/07/19 5.最後過戶日:99/07/2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7/2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7/25 8.除權(息)基準日:99/07/25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發放日期:99/08/17。 (2)盈餘分配比率按配股、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配發。依截至目 前本公司已發行股數22,200,000股,股東現金紅利每股無償配發新台幣2元,股東股 票股利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 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股東亦可自行在增資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拼湊成股,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3)新股權利義務: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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